三大亮點!帶你讀懂企業投資項目告知承諾制
溫州網訊憑企業的一紙承諾,直接作出相關的行政審批決定,這項聽起來很“大膽”的改革措施已在我市落地并鋪開。近日,《溫州市企業投資項目告知承諾制實施辦法(試行)》正式出爐,這意味著,凡是符合《溫州市推行“標準地”制度工作實施方案(試行)》相關條件出讓的企業投資項目,可以享受這一新政帶來的審批“加速度”。
所謂“企業投資項目告知承諾制”,是指對通過事中事后監管能夠糾正不符合審批條件的行為且不會產生嚴重后果的審批事項,由申請人按照要求作出書面承諾,由審批部門直接作出審批決定。《辦法》按照“政府定標準、企業作承諾、過程強監管、信用有懲戒”的原則,推動政府職能轉變,促進企業投資項目審批效率提升。
那么,這一新政有何亮點?企業投資項目審批“快”體現在哪里?昨天上午,記者采訪市審管辦相關負責人,為市民和企業進行全方位解讀。
審批時間,縮短!
不再強制進行施工圖審查
《辦法》規定,根據《溫州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試點方案》,適用《辦法》的項目試行不再強制要求施工圖審查。企業投資項目在辦理施工許可時,設計單位應將完整的施工圖設計文件上傳施工圖信息系統,并簽署豁免施工圖審查的施工圖設計質量承諾書。各審批部門憑豁免施工圖審查的施工圖設計質量承諾書,在2個工作日內,對照各自的技術要求,可以直接做出審批決定。
“施工圖審查一直是企業投資項目審批的一大堵點,企業‘跑’起來費時又費力。如今用豁免施工圖審查的施工圖設計質量承諾書替代聯合審查,可以大大縮短審批時間,提高企業投資項目審批效率。”該名負責人說道。
值得注意的是,企業在施工過程中如需重大變更設計,必須事先將變更設計文件上傳施工圖信息系統。
監管不力,追責!
加強事中事后監管追責機制
企業投資項目的相關行政審批,僅憑企業的一紙承諾,會不會太“冒險”?針對這一“擔憂”,《辦法》明確縣(市、區)政府及功能區管委會的發改、經信、國土、規劃、住建、環保、水利、消防、人防等部門,要根據“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監管”的原則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制定“標準地”項目監管方案,明確監管標準和程序,實行監督過程全記錄,督促企業嚴格履行承諾,及時對承諾偏離進行糾正,指導項目業主按照承諾標準及建設方案組織施工。
對監管不力的部門,按照有關效能問責機制等規定追究部門和人員責任。情節較輕的,對有關責任人員給予口頭效能告誡;情節較重的,對有關責任人員給予通報批評、書面效能告誡;情節嚴重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員予以停職檢查、調離工作崗位、免職、辭退;構成違紀違法的,追究紀律和法律責任。
失信企業,懲戒!
全過程實行信用檔案管理
企業投資項目全過程中,企業沒有兌現自己的承諾,甚至嚴重失信,該怎么辦?《辦法》的另一大亮點便是明確失信企業懲戒措施。
《辦法》指出,企業投資項目全過程實行信用檔案管理,由項目所在地政府或功能區管委會信用主管部門對企業“標準地”承諾兌現結果進行信用評價,信用評級按照等級高低劃分為守信、基本守信、失信、嚴重失信四個級別,分別對照《關于深化“畝均論英雄”改革推進企業綜合評價的實施意見》A、B、C、D四個檔次,作為差別化用水、用電、用能、用地的重要參考,并將企業法人、法定代表人的承諾兌現情況納入溫州市信用信息綜合服務平臺。
對企業未根據“標準地”出讓項目管理協議約定對固定資產投資強度、畝均稅收、能耗標準、環保標準等指標兌現承諾的,嚴格按照事先約定采取沒收履約保證金、補齊承諾稅款等措施;對嚴重失信的用地企業,采取“一票否決”式的信用聯合懲戒。
來源:溫州日報
記者:繆眎眎章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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